中國一直是鋰電池生產以及出口量最多的國家,根據央視網的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國鋰電池生產量超過400Wh,同比增長超43%;鋰電池全行業營收達6000億元;鋰電池產品出口額同比增長69%。光伏產業鏈的多晶硅、硅片、電池、組件這些主要環節產量再創新高,同比增長均超65%;光伏產品出口總額達289.2億美元,同比增長11.6%。
在歐洲的新能源危機發生后,我國的新能源類產品出口量更是激增。新三樣”即電動載人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占出口總值的57.9%。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下鋰電池出口的注意事項以及申報要求。
首先我們來看下鋰電池的分類
常規的鋰電池主要有3種類型:包括鋰金屬電池、鋰離子電池、同時含有鋰金屬原電芯和鋰離子電芯的電池。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中鋰電池運輸分類體系的分類如下: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報檢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
2. 《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散裝產品及國際規章豁免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除外);
3.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4. 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安全數據單樣本,如是外文樣本,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5. 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申報要求
在出口時應滿足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國際鐵路運輸危險貨物規則》(RID)、《國際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協定》(ADR)、《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危險品規則》(IATA-DGR)、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試驗和標準手冊》等有關國際危規的要求。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海關申報出口流程

海關檢驗合格后簽發《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企業拿到此單后就可以向危險貨物運輸部門申請危險貨物運輸艙位。
▲在出口之前企業應明確危險類別、聯合國編號、包裝類別。使用具有《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的危險貨物包裝裝好,并自行檢驗合格后向海關申請使用鑒定。
鋰電池怎么正確包裝?
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 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 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
3. 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 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以上就是今天鋰電池出口申報干貨分享。
文章來源:https://www.ikjzd.com/articles/1687312471133810690
來源:喜運達

加入賣家交流群
快速對接各種平臺優質資源

標簽:跨境電商平臺代發境外電商哪個平臺到印度尼西亞物流物流 河南到越南物流跨境電商品牌出海跨境電商分銷代發的發貨流程國際貨運肯尼亞發快遞到馬來西亞電商 跨境